神通少東通姦案 小三抱女出庭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30 04:11

記者項程鎮、古明弘/台北報導

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小三劉韋欣外遇生女,苗妻孫正華告劉通姦,台北地院昨天下午首度開庭,劉女抱著兩歲多的女兒出庭應訊,表示正與苗、孫等人談和解,女兒監護權可能歸她,扶養費則還在談,孫正華只要她寫封道歉信,法官表示會給雙方一個月時間談和解。

劉女稱孫正華要她寫道歉信

由於苗某指二人通姦十次,昨天庭訊中,法官詢問劉韋欣相姦次數,劉女表示,當初偵訊時已說有2次,並沒有其他的8次。法官還問到目前民事調解進度,劉女說還在談,還沒有結果;法官希望劉能達成和解,不然可能留下前科紀錄,但強調法院審理本案,對雙方和解結果也不能一直等下去,劉女則說會盡力﹔昨天庭訊只有劉和女兒出庭。

苗華斌與孫正華97年7月結婚,苗被指婚前一個月認識自稱在百貨公司當專櫃小姐的劉韋欣,苗某婚後仍與劉女往來,多次到劉女台北市中山區住處發生性關係,苗承認與劉交往3個月內發生10次性關係,劉強調只有前年3月、6月各有一次親密接觸,其餘碰面純聊天;檢方則採信苗某證詞,認定兩人相姦10次。

針對劉韋欣的說法,至截稿前孫正華手機沒接,簡訊也沒回,無法得知她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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慾照貼臉書 男子勒索人妻遭訴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8/29 20:03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9日電)已婚的吳姓女子與鍾姓男子發生婚外情,遭鍾男恐嚇握有兩人性愛光碟,並將性愛照片po在吳女的臉書上,勒索新台幣50萬元。板橋地檢署今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起訴鍾男。

檢方調查指出,有前科的39歲鍾男在民國98年間與吳女在網路聊天室上結識,兩人發生婚外情,並多次在鍾男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住處發生性行為

吳女在去年7、8月間因故向鍾男提分手,沒固定工作的鍾男,得知吳女在1間公司擔任高階主管,認為吳女財力不錯,在同年10月間傳簡訊給吳女,恫稱握有兩人的性愛光碟,要脅她以50萬元贖回。

檢方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鍾男見吳女未回應,多天後在吳女的臉書(facebook)上張貼吳女戴眼罩與他發生性行為的照片,並打電話給吳女丈夫的秘書,要求轉達握有吳女的偷情光碟,問吳女丈夫「有沒有興趣」。

吳女得知不倫戀曝光後心急如焚,擔心鍾男散布光碟,與鍾男討價還價後,協議用16萬5000元贖回,並報警處理。警方在鍾男依約取款時,當場將他逮捕,並在鍾男住處查扣性愛光碟等證物。

檢方偵查期間,鍾男辯稱沒向吳女勒贖,「只是向她借錢」,檢察官依鍾男致電給吳女丈夫秘書的電話內容,認定鍾男供詞不足採信,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嫌,將鍾男起訴,並考量鍾男5年內故意再犯案,為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10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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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正華夫外遇 小三攜女開庭小孩被嚇哭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8/29 18:26

因介入名模孫正華婚姻的「小三」劉韋欣,今天為了妨害家庭的案件,下午帶著女兒來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劉韋欣在法庭上,向法官認罪,但她只承認犯下兩次通姦罪,其它的她一概不認,不過,她已經有和孫正華等人溝通談和解問題。今天媒體不斷追問劉韋欣要不要在鏡頭前道歉,還對著她的女兒猛拍照,把小女孩給嚇哭了。

(潘千詩報導)

帽子壓的低低的,並戴上口罩遮臉,劉韋欣擔心女兒曝光在鏡頭前,連忙用手壓住女兒的頭,保護女兒不讓媒體拍攝。劉韋欣因涉嫌介入名模孫正華的婚姻而吃上官司,台北地方法院下午開庭。法官在庭上問劉韋欣是否認罪,她表示只認罪兩次,其它八次不認罪。而劉韋欣私下透露,孫正華只要求她道歉,而她也表明願意道歉。但庭訊後,劉韋欣不改低調態度,女兒還被媒體的閃光燈嚇哭。

神通集團小開苗華斌,日前被周刊爆料,他和孫正華結婚八個月,就涉嫌劈腿大陸籍「櫃姐」劉韋欣,並產下一女。逼得元配出面反擊,對兩人提告。但檢方開庭前,孫正華就對苗華斌撤告,苗華斌反而變成證人,指控與劉韋欣發生十次性關係。台北地檢署七月初則是依照妨害家庭罪嫌,將劉韋欣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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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華斌外遇女 起訴10項通姦罪

民視
更新日期:2011/08/29 21:01

名模孫正華的丈夫,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被爆婚後和一名33歲女子劉韋欣外遇,產下一女,孫正華氣憤提告,檢方依一罪一罰原則,將劉韋欣起訴10項通姦罪,今天出庭時,劉韋欣只承認2項,她說,這個月17日曾和孫正華私下調解,透露孫正華願意撤告,不過劉韋欣必須親筆寫下道歉函。

戴著帽子、眼鏡還有口罩,拼命壓低帽緣,鏡頭前幾乎看不見她的臉,她是介入名模孫正華,與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婚姻的女主角,劉韋欣。

去年9月劉韋欣抱著女兒出面指控苗華斌對她始亂終棄,讓元配孫正華氣得的提告,檢方採信苗華斌供詞,兩人有過10次性行為,以一罪一罰方式,起訴劉韋欣10條通姦罪。

今天在法庭上,劉韋欣只承認2次,她說,這個月17日曾和孫正華與苗家人私下調解,女兒監護權歸劉韋欣所有,不過撫養費雙方沒有協議,另外,她也提到,孫正華願意撤銷告訴,不過前提是劉韋欣必須親筆寫下道歉函。

緊緊摟著已經一歲半的女兒步出法院,劉韋欣沒說話也沒道歉,她說,欠孫正華的那句對不起,去年9月就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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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名模夫外遇 小三願道歉

中央社
更新日期:2011/08/29 17:34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劉姓女子被控與名模孫正華丈夫苗華斌外遇生女,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審理。劉女表示,曾與苗男發生2次性行為且生女,目前與孫女在談和解,她願意寫道歉信給孫女。

劉女下午帶著女兒一同出庭。法官問她是否認罪,劉女回答自己僅與苗華斌發生2次性行為並生下女兒,另外被控8次性行為部分,她不認罪。

劉女指出,目前正與孫正華談和解,還沒談攏,孫女要求她寫道歉信,但還沒寫好,和解的內容還包括女兒未來撫養金問題。

法官告知劉女,此案為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希望能在一個月談定和解,否則會有刑責在身。另外,由於劉女今天出庭遲到15分鐘,法官也要她勿再犯。

劉女庭訊結束帶著女兒走出法院,遭媒體包圍採訪,被問到是否要在鏡頭前向孫正華道歉,她不回應;劉女的女兒則當場被嚇哭。

現年33歲的劉女遭控從民國98年3月到6月間,在劉女台北市住處與苗華斌發生多次性行為,苗華斌事後遭壹週刊爆料外遇生女後,在孫正華的追問之下,坦承與劉女發生婚外情,孫怒控2人妨害家庭,但隨後撤回對苗華斌的告訴。

檢方偵查時,劉女辯稱第1次與苗發生關係時,並不知道他已婚。苗華斌則向檢方指出,曾與劉女發生10次關係;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刑法的相姦罪將劉女起訴。100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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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po正妹照援交 坑中校9萬 遊戲點數當保證金 被放鴿子才知上當

蘋果日報
更新日期:2011/08/29 06:30
蘋果日報

【都會中心╱高雄報導】網路陷阱多,連高階軍官也受騙!一名中校軍官,八月初在知名交友網站「愛情公寓」與暱稱「Angel希」女子邂逅,遭對方以「繳交保證金」為由,詐騙面值九萬一千元的遊戲點數,警方根據軍官說詞,研判是援交遭詐騙,已著手展開偵辦。

警方調查,本月五日深夜,陸軍工兵學校的一名艾姓(四十三歲)中校軍官,利用休假日在家上網,結果在「愛情公寓」網站認識暱稱「Angel希」的女子,該名女子自稱二十四歲、身高一百六十八公分、未婚、體重四十六公斤,「愛情公寓」的住戶編號為二九九二八三九。

「找貼心男友」

女子在網站提及,「無聊的時候能陪我聊聊……,交心的朋友我更喜歡,如果真有心,我也會付出同等的心來對待……,真心希望找到勇敢貼心的男友」,由於這名暱稱「Angel希」的女子還在網路相簿放了四張美豔照片,兩周有近兩千人次瀏覽。

艾姓軍官向警方表示,他看了對方網站介紹後主動聯繫,才談不到幾句,女子即要求透過MSN私下談,當時對方說可約會碰面。六日凌晨零時三十分,雙方約在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一家超商前見面,但對方未現身,卻來電要求艾先幫忙買遊戲點數。

5超商買點數

對方指示艾到超商購買遊戲點數,再要他將遊戲點數匯到指定的帳號。對方後來又以可打折優惠,要求持續加碼添購;艾不疑有詐,跑了五家超商,前後匯了十多次點數,總金額達九萬一千元。

艾後來驚覺受騙,六日當天報案,警方從被害人描述過程,研判是起網路援交詐騙案,受理後行文「愛情公寓」網站,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以釐清遭詐騙過程,並擴大追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者。

軍官不認援交

陸軍工兵學校表示,經初步訪談,艾姓軍官否認有援交一事,坦承當天休假在家,被網友騙取網路遊戲點數,已報警處理。由於艾員是詐欺案件被害人,校方將把此事當成教案,教育提醒其他官士兵避免再次被騙。

「假援交真詐財」詐騙流程

動作:

.於網路聊天室散布援交訊息

.詢問援交客住處

.強調自己是學生或兼差

.要手機號碼

.佯稱須繳保證金、要求先匯款

.要求被害人購買遊戲點數

.相約碰面至旅館交易

.詐騙不成改恐嚇

用意:

.以美女照當誘餌,尋找下手目標

.會刻意回報住在附近,讓人期待碰面

.鬆懈受害人的心防

.以便用電話遙控受害人匯款

.因為擔心對方是警察,所以想要先拿錢

.非現金匯款,降低受害人警覺

.設局仙人跳或下藥洗劫

.恐嚇被害人乖乖匯款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蘋果》資料室

更多蘋果 日報報導:10大最難找信 用卡客服‧為什麼男小三稱「小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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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妻子車底裝追蹤器 法官判夫妨害秘密無罪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8/29 06:26

丈夫在妻子車底裝衛星定位器,是否涉及妨害秘密?新竹一名婦人開車前往保養場,意外查出丈夫居然在自小客車的底盤,裝設GPS衛星追蹤器,時間長達半年。這名婦人於是控告丈夫妨害秘密。不過法官傳訊多位證人,證明婦人外遇,丈夫是為了保全婚姻才設法蒐證,並非無故侵害隱私,法官最後判處丈夫無罪。(彭清仁報導)

新竹一名婦人向檢警指控,丈夫從九十八年三月間,無故在她的自小客車的底盤下,裝設衛星追蹤器,可以透過手機傳輸目前車輛經緯度位置,搭配電子地圖就可以知道每天開車的行蹤,側錄她非公開隱私活動。這名婦人保養車輛時才發現,自己竟遭丈夫監控長達半年,認為隱私被洩漏因而提告。

 但丈夫在法庭時向法官供稱,九十八年一月間,懷孕的妻子向他坦承外遇,還堅持離婚並墮胎;妻子也自行搬回娘家居住,為了掌握妻子行蹤和挽回婚姻,才在妻子車上裝追蹤器,期間多次發現妻子與外遇對象親蜜摟抱、共處一室到天亮。法官也傳訊這對夫妻的共同友人作證,證人向法官指稱妻子曾經坦承外遇,對婚姻絕望,還說嚮往轟轟烈烈的感情,就算和外遇對象不會被祝福,也不會後悔。法官認為,丈夫確以衛星追蹤器妨害妻子對行蹤隱私的期待,但裝追蹤器並非出於毫無根據的想像,也未作廣泛性的蒐證、錄音錄影等,侵害妻子隱私情況輕微,所為符合必要性及相當性,因而判處丈夫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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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軍官「共慾」溫泉 老公報警破門抓姦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28 04:2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羅添斌/新北報導〕老公抓姦在床,女軍官痛失房產!國軍聯勤司令部男中校與女少校,去年入住宜蘭「川湯溫泉養生館」偷情被逮,女少校簽下和解書,承諾把房子轉到老公名下,事後卻反悔,法官昨判決女少校須履行承諾,並付清179萬元房貸;全案還可上訴。

男中校記過 女少校調職

偷情的兩名男女軍官是汪姓男中校與同事江姓女少校,聯勤司令部昨天說,事發後汪中校已被記過,江女則調離聯勤司令部。

事發於去年8月22日,判決書指出,汪男與江女到宜蘭遊玩並入住知名的「川湯溫泉養生館」,江女的周姓丈夫發現後,帶著徵信社人員並報警,當場逮到兩人共處一室。

偷腥女切結 房子給老公

周某指出,妻子當場認錯,並簽和解書,願將她位於土城區的一戶房產轉讓給他,以換取他不提告,並將通姦錄影帶、沾有精液衛生紙及包有體毛的床單等證據銷毀;事後,周某也向國防部告發,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認定兩人言行不檢,有損軍譽,分別記過兩次處分。

但後來女少校卻拒繳房屋貸款,導致銀行起訴並欲拍賣房產;周某於是提示和解書、錄音光碟等證據,向法院提告,要求妻履行契約;開庭時,江女喊冤,指她被丈夫長期精神虐待,同事才約她出遊散心,其中孔姓同事因女兒身體不適而退出,白姓同事稍晚才能抵達,所以兩人先出發,途中她因月事突然來而心情鬱悶,兩人就到飯店休息、回復精神。

江女說,沒想到丈夫帶警察及徵信社來敲門,並帶他們到派出所,脅迫簽立和解書,否則就通知媒體,並通報她長官,她因承受不了7小時的脅迫,又擔心曝光後影響工作,因而精神崩潰,不斷自言自語,可見和解書並非在她自由意識下簽署。

事後反悔 老公告上法庭

但法官調查,汪姓中校出庭時卻說當天目的就是泡湯,還說「時間很長可以好好泡溫泉」,再根據員警、當事人家屬證詞認定,江女當時身體未受拘束,周某雖揚言要上報、提告,並通報長官,但這屬於周某行使權利的正當方法,並無不法危害言語或舉動,若江女自認清白,怎會要求將和解書中的「通姦」字眼劃掉,改成「不正當性關係」,並銷毀錄影帶等證物?

法官認定,江女簽約時意識清楚且有意識自由,判決須將房屋登記給丈夫,並給付179萬87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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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GPS監控外遇妻 捍衛婚姻 夫無罪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28 04:21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偷裝GPS追蹤老婆,一旦妻提告,妨害秘密罪官司逃不掉;但若是基於避免妻子出軌,捍衛自己的婚姻,就另當別論!

妻控夫側錄隱私

新竹市蕭姓女子指控丈夫在她車上裝GPS衛星追蹤器,控告丈夫妨害秘密,但蕭女的友人證稱,蕭女曾坦承外遇,法官因而認為,丈夫是為「保全婚姻」才設法蒐證,所為符合必要性及相當性,非無故侵害隱私,判丈夫無罪。

蕭女向檢警指控,丈夫於98年3月無故在她車輛底盤下,裝設GPS衛星追蹤器,這種器材可透過手機傳輸車輛經緯度位置,搭配電子地圖就能掌握她每天行蹤,側錄她非公開隱私活動,她去保養車輛時赫然發現已遭監控半年,認為隱私被洩而提告。

丈夫則向法官說,98年1月,當時懷孕的妻向他坦承外遇,還堅持離婚並墮胎,他想挽回婚姻卻遭拒,妻還搬回娘家住,他為掌握妻行蹤,保全這段婚姻,才在妻的車上裝GPS追蹤器,期間還多次發現妻與外遇對象親密摟抱、共處一室到天亮。

法官傳喚這對夫妻的共同友人,友人說,蕭女曾坦承外遇,對婚姻絕望,還說她嚮往轟轟烈烈的感情,就算和外遇對象不會被祝福,她也不後悔。

符合必要性及相當性

法官認為,丈夫確以GPS追蹤器,妨害蕭女對行蹤隱私的期待,但夫妻為達婚姻目的,私人領域自應對他方做某種程度的退讓,丈夫裝GPS追蹤器,並非出於毫無根據的想像,也未做廣泛性蒐證、錄音錄影等,侵害蕭女隱私情況輕微,所為符合必要性及相當性,故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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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填單身 夫妻動口又動手!判離

東森新聞
更新日期:2011/08/27 12:05

很多人在使用臉書,但是婚姻狀態的欄位,如果配偶不誠實,明明已婚卻填未婚,竟然會造成夫妻失和,走上離婚。台中一名已婚男子,加入「臉書」,填寫資料時,「感情狀態欄」寫單身,「尋找對象」還勾選約會對象,妻子知道之後,兩人發生爭吵,還打了起來,丈夫訴請離婚,法官認為兩人,為了臉書吵成這樣,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因此判准兩人離婚

打開臉書,好友的動態隨時掌握,就是這麼輕輕鬆鬆,就能在網路世界,和志同道合的朋友兜在一起,只是誰也沒想到,註冊臉書竟然會讓一對夫妻鬧離婚。台中一名已婚男子,為了加入大學同學社群而註冊,個人資料欄裡的感情狀態,卻填上單身,尋找對象欄更是勾選約會對象,固定交往對象,就是這些字眼,讓妻子懷疑丈夫有外遇,兩人吵架還大打出手,丈夫訴請離婚,為了臉書,夫妻鬧上法庭,民眾覺得很誇張。

民眾楊小姐:「太太生氣是正常的,但是訴請離婚,我覺得是夫妻之間,應該本來相處就有問題,很可能這只是個導火線。」臉書用了一年半,下場是夫妻鬧離婚,聽起來很誇張,但也有民眾認為,夫妻之間本來就不應該說謊。民眾:「老公沒有說實話,應該要說實話啊!夫妻在一起應該要實話實說才對。」

法官認為,兩人為了小事吵成這樣,毫無互信可言,勉強在一起也不會幸福,因此判離,加入臉書搞到離婚,這對夫妻恐怕是第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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