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魚控董座男友 家暴毀容還軟禁

NOWnews – 2012年7月30日 上午10:1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本名王美吟的女模王子魚(30歲),25日報案指控科技公司董座的戴姓男友,22日凌晨在夜店門口及家中兩度對她家暴,還軟禁在家中2天,王女趁機逃跑,驗傷後向警方控告戴男傷害、妨害自由罪,北市家暴中心已幫王女聲請家暴保護令。

王子魚表示,5年前認識科技公司董事長的戴男(51歲),當時王女已在選美得獎,戴隨即展開追求,常買名牌包包送她,兩人交往3年後,王女搬進戴男北市內湖住所,兩人互稱「老公」、「老婆」,王女也把戴男的9歲兒子視如己出。

然而本月初王女向戴男提出想結婚的念頭,但戴不置可否。22日凌晨,兩人到夜店喝酒,戴男疑似酒後醋勁大發,竟猛扯她頭髮,她覺得委曲,氣得跑到附近另家夜店找朋友,戴男跟來把她拖到店門口,隨即揮拳痛毆她太陽穴部位2次,被監視器清楚錄下。

王女被打倒在地昏迷2分鐘後,被戴男扶著搭電梯下樓,戴在電梯口又拳打王女頭部,夜店保全看不過去,喝阻戴男施暴,戴隨即把王女帶回內湖住處,把她壓在客廳地板上瘋了似地出拳猛K她頭部,王女被打得嘔吐並吐血。

之後王女趁戴男哄被尖叫聲驚醒的兒子上樓時,用手機報警並跑到一樓戶外等警察,警察趕到時,戴男也追下來掩飾說:「沒什麼啦,只是家務事。」警察離開後,戴男帶到王女三軍總醫院急診,但王女不敢告訴醫師是被打,只說是自己不小心從樓梯摔下。

從醫院回家後,戴男隨即把王女手機鎖在保險箱,並把家中電話電池拿掉,斷絕她對外聯繫,還叫女印傭盯著王女,形同軟禁。2天後王女決心逃離,藉口想去高壓氧中心治療,讓瘀傷快點好,王女趁機溜掉,直奔醫院拿驗傷單,躲到朋友家,隔天7月25日下午向北市信義分局控告戴男傷害、妨害自由罪,北市家暴中心約談王女後,幫她聲請家暴保護令。

「沒有人應該這樣被對待(施暴)!」王子魚上周五接受《蘋果日報》訪問,決心站出來指控戴男的暴行,不希望有人再被他傷害。據報導照片仍可見她右眼球嚴重內出血,兩眼周圍明顯瘀傷,幾乎遍及半張臉。

《蘋果》記者昨電訪人在中國的戴男是否對王女施暴,戴男辯稱沒有家暴,都是王女片面之詞,還暗示《蘋果》記者報導要小心,不然會有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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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寄養嬰疑受虐 洗澡溺水渾身舊傷

TVBS – 2012年7月30日 下午12:21

台中市傳出疑似虐嬰事件,一名11個月大的男嬰,因為遭到生父家暴,被安置在台中市一戶寄養家庭,由李姓褓姆照顧,前天,褓姆幫男嬰洗澡時,男嬰滑倒撞到頭,不小心嗆到水,引發肺炎送醫,目前還在加護病房治療;由於男嬰四肢挫傷,屁股和鼠蹊部還有大面積瘀傷,而且都是舊傷,男嬰母親懷疑可能遭到褓姆凌虐,雖然褓姆否認,還是依傷害罪嫌送辦。

28日男嬰到院時,兩邊大腿內側有明顯瘀傷,就連小嬰兒脆弱的頭部,也有瘀青,男嬰除了身體多處瘀傷,肺部也大量積水引發肺炎,經過一晚上治療,昏迷指數從8進步到11。

醫師周欣志:「今天早上的時候,我們就有幫他移除了氣管內管,讓他脫離呼吸器,我們評估傷勢,比較不像是這1、2天造成的。」

男嬰仍在觀察中,由於他的傷勢疑似遭到虐待,院方趕緊通報家暴中心,經過調查,這名11個月大的嬰兒,遭到生父家暴,7月6日,才被安置到寄養家庭,由褓姆照顧。

中市社會局副局長利坤明:「她除了有褓姆證照之外,還有照護服務員的證照,寄養的家庭,大概有2年時間。」

家暴防治中心主任吳文楦:「之前至少照顧過2位小朋友,之前照顧的狀況都非常妥當。」

這名褓姆供稱,28日下午,幫男嬰洗澡的時候,孩子不小心滑進浴缸溺水,額頭的傷是撞到浴缸造成的,大腿內側則是男嬰自己抓傷。周欣志:「男嬰胸口的附近,有一些紅色的出血點,據送過來的褓姆講,因為小朋友在浴室,有撞到頭嗆到水,所以她有做緊急『刺激』。」

褓姆否認虐待男嬰,但是小孩的媽媽堅持提告,至於到底是否涉及虐嬰,或是生父之前施暴留下的傷痕,社會局還要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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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院檢家暴起訴判決各一起 男性都是被害人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7月30日 上午5:58

新竹院檢各一起家暴案件,被害人都是男性!其中一名女子不滿男友分手,不但誣指男友性侵害,甚至到男友公司站崗吵鬧,法院核發保護令,但女友依然故我,另一名女子離婚後仍不斷騷擾前夫,甚至一夜狂撥一百四十二通電話,要不然就是割腕跳樓相逼,都被法官依違法家暴法判刑。(彭清仁報導)

新竹一名吳姓女子,懷疑男友另結新歡,經常打電話或傳簡訊恐嚇羞辱男友,也曾到男友的公司站崗吵鬧,男友受不了而分居並提出分手要求;卻不料吳姓女子採取更激烈的手段,跟蹤男友行蹤,還到警局指控男友性侵害,男友不堪其擾,於是聲請保護令,新竹地院去年核發臨時保護令,禁止吳姓女友騷擾,或距離辦公室至少廿公尺。但吳姓女子還是持續傳簡訊恐嚇騷擾,全案檢方偵查終結,吳姓女子被檢察官依違反家暴法起訴。

另外,新竹一名女子難以接受離婚事實,經常打電話、傳簡訊騷擾前夫,甚至以割腕、跳樓方式尋短,使前夫不勝其擾聲請家暴令獲准;但前妻仍不顧家暴禁令,不斷撥電話給前夫,甚至一個晚上狂撥一百四十二通電話,撥到前夫的行動電話沒電為止,全案新竹地院審理終結,法官依違反家暴令罪名,判處五十天的拘役得易科罰金,但法官審酌被告事後已有悔意,給予緩刑兩年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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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視家暴令〉「恐怖情人」 狂發自殺簡訊

自由時報 – 2012年7月30日 上午4:41

〔自由時報記者王錦義/新竹報導〕新竹市吳姓女子不滿前男友另結新歡,到前男友公司站崗吵鬧,並誣告他性侵,蘇男苦不堪言,提出家暴令獲准。未料,吳女仍不斷騷擾,發自殺簡訊,新竹地檢署認為吳女涉嫌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將吳女起訴。

檢警調查,46歲吳姓女子5年前開始與蘇姓男子交往同居,不過吳女懷疑男友另結新歡,常打電話、傳簡訊恐嚇、羞辱,也曾到蘇男公司辱罵 ,讓蘇男無法忍受憤而搬離愛巢。

未料吳女騎車跟蹤,還搶走前男友皮包、抽走證件,並跑到蘇男住家,用話筒砸傷保全。吳女甚至到新竹市警局誣告蘇男性侵,只是做完筆錄又傳簡訊道歉,蘇男不堪其擾提出家暴令獲准。

去年8月間,吳女又傳21通簡訊「我脈搏只剩52下,你真忍心見死不救…」、「你這隻披著羊皮的狼,專騙女人感情,遲早會有報應,你都用下半身思考,腳踏兩船不怕報應嗎?」等騷擾蘇男。

蘇姓男子不堪騷擾報警,吳女到案後坦承發簡訊給蘇男,檢方認為,被告吳女違反家暴令內容,繼續騷擾蘇男,也沒有距離其辦公室至少20公尺遠,昨天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起訴吳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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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暴者陷險境 探視權迫面對恐怖情人

TVBS – 2012年7月28日 下午6:50

離婚後,許姓男子藉著探視小孩的機會,伺機對前妻下毒手,家屬說打官司期間,一年多來,他們都有讓男子看女兒,擔心危險,都只讓父女在樓下碰面,不進家門,同時請轄區員警陪同,沒想到這次離婚判決出爐才過了4天,第一次碰面,沒找警察,就出狀況,律師提醒,害怕恐怖情人失控,可以找警局及家暴中心安排場所,監督會面,但通常為期一年就失效,最好是委由親友代為交付小孩,避免互動,才是自保之道。

當事人女兒:「你不是說要捏青蛙嗎?」

小小的手,緊緊抓住積木,和小表姊圍在餐桌旁玩耍,3歲半的小妹妹,似乎還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女方家人:「那些衣服有潑到硫酸,一些衣服都破掉了,警察拿去作證去了,那些上面都有硫酸。」

粉紅色的小洋裝,變得髒兮兮,這是要帶去爸爸家穿的衣服,許姓男子和太太結婚7年,家屬說女子常抱怨被公公毆打,一家三口搬出來後,先生卻彷彿變了個人,常大小聲、摔東西,受不了精神虐待,2年前鄒姓女子訴請離婚,這個月24日法院判決,女兒監護權屬於母親。女方家人:「法官對他(父親)很好啊,你可以帶回去兩個禮拜啊,為什麼你今天來,又用這種手段來對付我的姪女。」

女方家人說,擔心男子情緒失控,每次來家裡看女兒,父女都只在樓下碰面,一年多來也會請轄區員警陪同,近來狀況好轉,沒想到監護權判決出爐後4天,第一次碰面沒找警察,就出狀況。晚晴婦女協會紀冠伶律師:「可能會施暴的話,我們可能可以約在警察局裡面,又或者透過家暴中心協助安排,他們採取不同通道來走,讓父母親不會直接面對面。」

依法,沒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有權看子女,除非舉證,有打小孩的暴力傾向,另一方才能申請拒絕探視,律師提醒,就算找警局及家暴中心安排監督會面,離婚一年後就失效,最好在離婚協議書註明,住所不曝光,探視也約在公眾場所,委由親友代為交付小孩,面對恐怖情人,減少互動,才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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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絲帶嘉年華 宣示反家暴

中央社 – 2012年7月29日 下午6:00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29日電)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今天在南投市中興新村舉辦「家庭暴力零容忍」嘉年華會,工作人員為參加民眾戴上象徵反暴力的紫絲帶,喚起民眾杜絕家暴。

這項活動下午在中興會堂前廣場舉行,現場安排海綿寶寶宣導劇場,以及寓教於樂的闖關遊戲,吸引許多家長帶著小朋友一起參與,氣氛溫馨熱烈。

主辦單位表示,紫絲帶運動是一個國際性反暴力運動,目標是消除所有人際間的暴力;台灣自民國89年開始推動紫絲帶反家庭暴力活動,希望讓更多民眾認識紫絲帶、重視家庭暴力防治議題。

這項活動的主題是「愛心注入、希望永駐」,包括南投縣政府社會處長林榮森及反家暴網絡合作單位的來賓,在活動中一起將手中代表愛心的泉源,澆灌在希望盆栽上,以示拒絕暴力,幸福溢滿。

林榮森致詞期勉民眾,「家」是每個人幸福的港灣,但即使是最親密的家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免不了爭執與衝突情況,面對爭執時,最需要把握的原則是「相互尊重」,不能任意使用言語、精神或肢體暴力對待。

南投縣基督教青年會理事長簡慈慧表示,青年會在推動家暴被害人身安全服務工作中發現,受害者中,婦女往往占絕大多數。

為了協助受暴婦女走出恐懼陰霾,青年會除了積極協助解決婦女所面臨的經濟、養育子女、就業、住所等各式困境,另一方面透過社區宣導工作倡導「家庭暴力零容忍」,希望為家暴被害人創造和諧的家庭與友善的社區環境。10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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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甘失孩子監護權 夫潑硫酸還砍妻

NOWnews – 2012年7月28日 下午3:12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今天上午10時多驚傳一起潑硫酸事件,造成3人受傷,警方調查,行兇的許姓男子和受害的周姓女子是1對已經分居,正在打離婚官司的夫妻。

潑硫酸和砍人的嫌犯許男和周女是夫妻,但兩人已經分居,正在打離婚官司,兩人育有1名3歲的男孩。許男疑似因不滿法官把小孩監護權判給妻子,上午前往周女住家附近理論,兩人為了孩子監護權的問題爭吵不休。

過程中許男竟然拿出預藏的硫酸潑灑周女,又持刀猛砍妻子,還不斷大罵,他們3歲的兒子嚇得在一旁大哭;而1名無辜路過的鄭姓男子,也不慎被硫酸潑到,許姓男子自己身上也灑到硫酸,3人被送往內湖三總醫院和國軍松山醫院救治。

其中周女全身有大面積強酸灼傷,左臂、腹部也都有刀傷,傷勢嚴重,目前已經送往內湖三總急救。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警方也在現場採證,調閱監視錄影帶,調查男子行兇經過,釐清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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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可子女監護權 律師:達共識

法新社 – 2012年7月28日 下午3:05

(法新社洛杉磯27日電) 歷經紛紛擾擾的一週,律師今天表示,已故搖滾天王麥可傑克森(MichaelJackson)3名子女的監護權,將由麥可的母親和侄子共同分擔。

根據律師聲明,傑克森家族82歲大家長凱薩琳(Katherine)和她34歲孫子TJ傑克森(TJ Jackson)昨天達成協議,認為共同監護權最符合麥可3名子女的利益。

聲明表示:「傑克森女士非常期待擺脫繁雜的日常庶務,例如管理這個大家族底下的大批員工。她殷切盼望能專心撫養麥可的孩子、專心當個祖母。」

律師提到,新的監護權協議會在下週拍板定案。麥可有3名子女,分別為15歲、14歲與10歲的普林斯(Prince)、芭莉絲(Paris)及綽號毯子(Blanket)的普林斯.麥可二世(Prince Michael II)。

洛杉磯高等法院25日基於凱薩琳神祕失蹤10天,把麥可3名子女的監護權暫時交給TJ傑克森。

麥可在遺囑中交代,如果凱薩琳在他的子女未成年前去世,TJ傑克森將取得監護權。(譯者:中央社林仟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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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小孩監護權 夫刀刺妻又潑酸

民視 – 2012年7月28日 下午9:08

台北市街頭驚傳潑酸事件,一名正在和妻子談離婚的許姓男子,疑似因為不滿法官把小孩監護權判給妻子,趁探視小孩時,拿出預藏兇刀及硫酸,攻擊妻子,不只造成女方身上大面積灼傷,腹部刀傷重創,自己也被強酸傷及四肢,一旁不到3歲的小孩,也被嚇得嚎啕大哭。

公寓門前警方拉起封鎖線,鑑識人員來回穿梭,門前機車上,留有燒灼痕跡,地上一片焦黑,幾分鐘前,一名正在和妻子談離婚的許姓男子,就在這裡當著小孩的面,拿刀行刺妻子、潑酸行兇。

街頭驚傳潑酸事件,有人避之唯恐不急,這名穿著黃色上衣的鄭先生,卻奮勇上前,試圖化解衝突,遭受攻擊的妻子傷勢嚴重,全身大面積灼傷,腹部遭刺好幾刀,住進加護病房,而行兇的丈夫,身上也有多處灼傷,而當時站在一旁的小孩,幸好只受到驚嚇,沒有外傷。

親友轉述,這位遭受攻擊的妻子,先前就曾申請保護令,已經許久沒與丈夫同住,孩子每兩星期才見爸爸一回,全案行兇動機,是否真的為了小孩監護權,警方正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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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監護權 男向妻子潑硫酸

中央社 – 2012年7月28日 下午7:36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28日電)許姓男子和分居的妻子為打離婚官司爭兒子監護權,一言不合竟朝妻子潑硫酸,還殃及無辜路人;北市警方正調查處理中。

警方調查,許與妻子已分居,目前正在打離婚官司,兩人育有1名3歲男孩。許男疑似因不滿法官把小孩監護權判給妻子,上午前往妻子住處附近理論,兩人為了孩子監護權爭吵不休。

警方表示,許男隨後拿出預藏的刀子砍向妻子,並以硫酸潑灑對方,許男、妻子及路過的鄭姓男子均被硫酸潑到受傷,送醫治療;小男童則被嚇得在一旁大哭。

許妻身上有大面積強酸灼傷,左臂、腹部也都有刀傷,送醫急救傷勢嚴重,無端波及的路人鄭姓男子無大礙。101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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