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徵信遭控使詐 委託、恐嚇兩面收錢

TVBS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6:53

時常上談話性節目,主打清一色女性偵探的徵信社業者江梅綺,涉及恐嚇取財案件,警方查出這家徵信社去年接受委託調查,一名士林地院的女性科長和有婦之夫有婚外情,位在前線的調查人員疑似先向委託人收錢,另一方面再向外遇的男子透露跟監的消息,或是以偷拍的親密影帶勒索的兩面手法恐嚇取財,刑事局經過長期跟監蒐證,逮捕徵信社員工和江梅綺,但業者表示,這是離職員工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和江梅綺無關。

徵信業者江梅綺(92.10.14):「這個針孔型的攝影器材,會連接到輕鋼架裡面的燈管,以備它不斷電,這樣才能24小時全時監控。」

不只天花板的隙縫可以隱藏針孔,延長線打開來也能放小攝影機,還有放在門口的鞋子、手提包包,通通都可以是偷拍的工具。江梅綺(92.10.14):「像這邊有個孔,那我們要出去的時候,就把(攝影)孔架在這邊,那些線頭直接牽到裡面。」

親自示範的人,就是知名徵信社負責人江梅綺,以前都是以徵信專家身分上電視,這回卻被指控偷拍勒索,遭警方逮捕。記者:「為什麼要唆使手下做這些事?」江梅綺:「…。」

沉著臉不講話,警方從去年5月開始調查,懷疑江梅綺的徵信公司涉嫌用兩面手法賺取費用,發現一名士林地院的科長和有婦之夫發生婚外情,太太找上江梅綺的公司調查老公外遇,利用這點,在冷氣裡裝設針孔,偷拍科長的性愛光碟,藉此恐嚇勒索,一邊要被害人拿遮口費,一方面又和委託人收錢,兩面賺。刑事局偵三隊組長盧俊宏:「要求辭職、要求身敗名裂,更要他走投無路。」

37歲的江梅綺,打著全台第一家全部女偵探的徵信社,91年開始從台北擴展事業版圖,現在台中、高雄都有分公司。江梅綺(92.10.14):「路上一個女孩子跟你,你不會有反應,你的警覺性會降低,相對我更好做事。」

當初標榜女人最能體諒女人,在徵信界闖出名號,但如今卻官司纏身,不過對於恐嚇指控,江梅綺透過特助聲明,是離職員工的私下行為,她並不知情,希望檢調還她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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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徵信」涉偷拍性愛光碟暴力討債 江姓負責人被逮

NOWnews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4:0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知名「女人徵信」有限公司的江姓女負責人,被爆出涉嫌暴力討債外,甚至還偷拍「性愛光碟」,竟然向被害人恐嚇勒索。台北市政府一名科長還因被恐嚇道要求離職,檢警接獲線報後,兵分多路搜索台北總公司和高雄等地分公司,將江姓負責人和其他幹部等10多人拘提到案。

警方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江姓女負責人(36歲)所經營的徵信社,涉嫌偷拍性愛影片,事後遭到一名周姓男子以此恐嚇,並勒索20至30萬元不等的金額;另外還有一名任職於台北市政府的科長,也傳出被偷拍性愛光碟,甚至還要脅離職,否則就將性愛光碟公諸於世。

檢警在30日分兵多路,由北檢檢察官黃纹綦指揮刑事局偵三隊二組,會同台北市松山分局偵辦,持搜索票到該徵信社的台北總公司及高雄等地分公司搜索,當場將江姓負責人、前周姓總監和各地幹部共10人拘提到案。

江姓負責人面對指控一律否認,她稱自己只是徵信社的股東,並未實際參與公司業務,且客戶資料都有保密條款,傳出這樣的事情她完全不知情。周姓嫌犯(37歲)則是在去年離職,他否認暴力討債等事,並稱警方查扣的性愛影片硬碟「是朋友借給我看的」,否認偷拍;另外一名任職於公路總局台北監理處一名林姓櫃台職員,則因涉及洩漏個資,也被帶回警局偵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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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幸?不幸? 日男女觀感大不同

TVBS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10:33

結婚是幸福的開始?還是愛情的墳墓?這個問題可能困擾著不少未婚男女,日本NHK電視台特別進行調查,結果發現結婚後感到幸福和感到不幸福的比例其實差不多,不過每5個已婚女性中,只有一個人覺得自己幸福。

新郎為新娘,套上結婚戒指的這一刻,是美麗童話故事的開始?還是結束?日本男性:「結婚比較幸福吧,女生如果要工作的話,就是工作加上照顧小孩的家事都得做,女生一個人也能完成家事,男生一個人的話很難吧,女生比較多是在忍耐吧。」

日本街頭的訪問,男生女生的答案顯得很兩極,結婚真的是幸福的墳墓嗎?日本的NHK電視台的調查,或許能看出些端倪。NHK記者:「結婚比單身要來得幸福的調查,認為更幸福或比較幸福的,佔了28%,和不幸福或比較不幸福的,比起來差不多。」

結婚比單身要來得幸福的調查,認為更幸福或比較幸福的佔了28%,和不幸福或比較不幸福的比起來差不多。

從調查結果來看,結婚幸不幸福似乎很難說,但仔細看看數據背後的玄機,因為有35%的男性,認為婚後比較幸福,可是女性認同這觀點的只有23%,其中26%的單身女性,認為婚後更幸福,但只有21%的結婚女性有這種感覺,等於每5個已婚女性才有一個,覺得自己幸福。婚姻專家:「男性可以從婚姻得到利多,調查顯示從結婚中,獲得利多和沒有的差距。」

日劇「婚活離活」對白:「我正在婚活中,有好的人請介紹給我。」

從5年前開始,日本社會吹起了「婚活熱」,甚至還有家長幫小孩參加聯誼,進行「代理婚活」,千方百計,就是想走入婚姻生活。戶政事務所人員:「恭喜你們,因為選在1日結婚,我們會為元氣滿滿,幸福滿滿,加油。」

只不過結婚是童話故事的開始?還是愛情的墳墓?NHK的最新調查,結果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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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圖/大牙性感出擊 嗆辣愛情超直接

NOWnews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11:23

記者洪婉純/台北報導

藝人大牙(周宜霈)日前出性感寫真集,她的愛情觀也跟身材一樣嗆辣,坦言自己不容易交朋友,加上對愛情條件嚴苛,單身半年的她對愛情不強求!對愛情頗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大牙也笑言,若有機會寫下一本書,想要做愛情主題相關,她笑稱自己講話直接,是因為不會拐彎抹角。

大牙今(30)日上《大學生了沒》,與大學生們分享「擇偶條件」,其中不少「高富帥,身高175」等條件,她笑言這些條件都太夢幻,大牙犀利的說等到出社會幾年,就會發現這些條件都不一樣,她直言自己不論對男友、未來另一半的條件都很嚴苛,畢竟主題是要討論可以託付終身的人。

大牙直言只要發現2人不適合,就會很乾脆的提分手,若對方有更好的發展,她也會覺得當初的選擇是對的!大牙更說自己絕對不吃回頭草,被問到若是對方真的有改過,她大笑說:「狗改不了吃屎!」直言改變要為自己,不要為其他人,不然吵架時也會成為引爆點!

大牙坦言自己相信「人性本惡」,因此只要覺得對方意圖不軌,就會讓2人沒機會碰面,更直言從不考慮跟圈內人交往,因為不想要被說閒話,她直言交往時對方可以去做任何正常社交活動,但若是被她發現有任何一點不對勁,就直接分手。大牙笑說現在只能考慮到試婚階段,但接下來的結婚、生子,她直言沒去想也沒有去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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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柬通婚阻礙多 移民團體籲徹底解決

作者: 王韋婷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3年1月31日 上午11:52

柬埔寨政府禁止台柬通婚,使得台柬跨國婚姻無法取得柬國結婚證明,也不能在台灣辦理婚姻登記,讓柬埔寨配偶難以在台灣居留。移民署官員今天(31日)在立法院表示,只要經移民署專勤隊訪查,確定有婚姻、家庭的事實,就可依程序辦理結婚登記,再辦理居留證。

根據規定,台灣民眾若與特定21國人士結婚,必須先取得當地政府的結婚證明,才能回到台灣辦理結婚登記,柬埔寨就是其中之一。不過,由於柬埔寨政府禁止台柬通婚,使得柬國配偶難以在台灣合法居留。

來自柬埔寨的小玲和台籍先生育有1個女兒,礙於法規無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卻又捨棄不下家人,因此逾期居留,淪為黑戶,每天提心吊膽,擔心會和家人分離。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田秋菫31日和移民團體舉行記者會,批評政府體制僵化,不應隨柬埔寨的規定起舞。他們認為,已經在台灣的柬埔寨人士若能出具單身證明,便可與台灣人登記結婚,他們也要求政府應針對台柬通婚建立特殊合法登記管道。

對此,移民署專門委員曾國森在立法院記者會上表示,對於相關案例,只要經過專勤隊訪查,確認具婚姻的事實,便允許辦理結婚登記。曾國森說:『(原音)移民署居留外僑方面,重點是真實性。訪查不止訪查單方,也會從側面。我負責移民輔導,看到小玲在哭,我也覺得很難過,而且有小孩,我都看到親子關係了,我就可以證實,所以核對時間會很短。』

但移民團體仍表示,政府應徹底解決台柬通婚的制度問題,否則只是逼著柬埔寨配偶先懷孕、逾期居留,然後才能順利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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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柬結婚難 內政部:事實認定

中央社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1:34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1日電)南洋台灣姐妹會今天說,柬埔寨禁與台人結婚,台灣政府卻硬要柬籍配偶拿結婚證書。內政部說,部分個案可依婚姻事實認定。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田秋堇、蕭美琴與南洋台灣姐妹會人員,上午陪同台灣與柬埔寨配偶家庭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委員會委員吳佳臻表示,柬埔寨政府禁止其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外交部明知如此,還是要求台柬配偶必須拿柬埔寨政府核發的「結婚證書」才能申請結婚面談,導致許多人無法順利在台灣結婚。

田秋堇說,許多柬埔寨女子來台灣,已經生了小孩又懷孕,但因為無法在台登記結婚,又怕回柬埔寨後就回不來,因此只能逾期居留在台灣。

內政部戶政司戶籍行政科長廖炯志出席記者會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內政部也非常重視。結婚登記重點就是要確認婚姻的真實。即使有違法逾停的情況,如果能確定有真實婚姻基礎、親子關係,就沒有出境結婚的問題。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專委曾國森表示,移民署專勤隊會儘速進行訪查,確定婚姻事實,就可辦理登記結婚、居留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科長柯孝宗說,台柬婚姻的每個個案型態都不太相同,應分為已在國內、還在國外兩種來看。若外籍人士要申請結婚、依親簽證來台灣,沒出具結婚證明文件,外館就沒有採認依據,很難只憑當事人主張就發給結婚簽證,否則恐成為完全不設防的情況。1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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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台柬婚案例依個案處理

中央社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3:34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1日電)柬埔寨禁與台灣人結婚,柬籍配偶無法取得結婚證書,民團今天為柬配陳情,內政部說,民團的案例,會依事實認定、個案處理。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蕭美琴、田秋堇與民間團體南洋台灣姐妹會人員,上午陪同台灣與柬埔寨配偶家庭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委員會委員吳佳臻表示,柬埔寨政府禁止其國人與台灣人結婚,外交部明知如此,還是要求台柬配偶必須拿柬埔寨政府核發的「結婚證書」才能申請結婚面談,導致許多人無法順利結婚。

田秋堇說,有些柬埔寨女子來台灣,已經生了小孩又懷孕,但因為無法在台登記結婚,又怕回柬埔寨後就回不來,因此只能逾期居留在台灣。

內政部戶政司戶籍行政科長廖炯志出席記者會表示,人權是普世價值,內政部也非常重視。結婚登記重點就是要確認婚姻的真實。以南洋姐妹會今天提出的案例而言,如果能確定有真實婚姻基礎、親子關係,就能依照個案處理。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專委曾國森表示,移民署專勤隊會儘速進行訪查,確定婚姻事實,就可辦理登記結婚、居留證。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組科長柯孝宗說,台柬婚姻的每個個案型態都不太相同,應分為已在國內、還在國外兩種來看。若外籍人士要申請結婚、依親簽證來台灣,沒出具結婚證明文件,外館就沒有採認依據,很難只憑當事人主張就發給結婚簽證,否則恐成為完全不設防的情況。1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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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一張證書 台柬家庭難團圓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2月1日 上午12:26

【記者許純鳳台北報導】柬埔寨禁止女性和台灣人通婚,外交部卻要求柬埔寨配偶必須出示柬埔寨核發的結婚證書,才能登記結婚。立委痛批,外交部刻意刁難柬埔寨配偶,造成她們無法外出工作、享受健保、育兒津貼,嚴重影響新台灣之子的媽媽,要求政府相關單位,針對柬埔寨的禁婚令,提出因應方法,不要任意拆散台柬家庭。

兩名柬埔寨女性小玲、高小姐31日偕同立委田秋堇、蕭美琴、南洋台灣姐妹會召開記者會,揭露台柬通婚面臨的困境。依據台灣跨國婚姻的規定,倘若夫妻都已經在台生活的話,柬埔寨等21國的外籍配偶必須先返回母國,取得母國結婚證書,才能辦理結婚登記。南洋台灣姐妹會議題委員會委員吳佳臻批評,外交部明明知道柬埔寨不同意兩國通婚,也不可能核發結婚證書,台灣的規定無疑是虧待這些柬埔寨媽媽,小玲、高小姐便是案例之一。

只怕回娘家 就再也回不來

「拜託政府,幫我們在台灣登記結婚,和我的丈夫、小孩在一起,拜託你們幫我們在台灣好不好?讓我結婚、賺錢,幫我老公的家裡和我的家裡。」小玲以不流利的國語泣訴。高小姐一開口就哽咽地說:「我和我先生(互相)喜歡,我又懷孕了,但是我們不能結婚!」

小玲、高小姐原先都是因為結婚來到台灣,因故離婚後,結識現任伴侶,小玲和現任伴侶擁有一個一歲多的女兒,高小姐已懷有身孕,礙於兩國的規定,遲遲無法辦理結婚登記,造成違法居留,淪為「黑戶」。兩人都不敢回娘家,憂心一旦離開,無法再回到台灣,面臨骨肉分離。

急需政府提出法令協助

吳佳臻強調:「結婚是基本人權,政府不能限制和誰結婚。」即使柬埔寨對台下達禁婚令,但是夫妻其中一方為台灣國民,政府應提出台灣法令的協助,現正浮出檯面的台柬家庭,雙方都在台灣居住,倘若政府憂慮「假結婚」,可實際訪查,比原規定的境外面談容易許多。台柬家庭的經濟都不寬裕,每一趟出入境對他們來說,都是很大的負擔,建議讓雙方在台辦結婚登記,就能解決問題。

▲立委蕭美琴(左2)、田秋堇(中)與台灣國際家庭互助協會北部辦公室主任李丹鳳(右2),31日陪伴台柬配偶召開記者會,邀請內政部及外交部代表出席,希望提供柬埔寨配偶更理想的居留辦法。(圖文/姜林佑)

針對柬埔寨政府對台灣下禁婚令,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科長柯孝宗解釋,過去曾經發生過柬國女子嫁到台灣後,遭到不當對待,柬國才會禁止雙方通婚。外交部曾督促外館協調,但是柬埔寨政府一直迴避。若要通盤檢討規定,外交部必須和其他政府部門協調。

移民署查證後可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戶籍行政科長廖炯志指出,即使有柬埔寨的禁婚令,近幾年也有十多對台柬夫妻辦理結婚登記成功,不過,每個案例情況不同,處理方式也不一樣。以小玲、高小姐的情況為例,只要移民署專勤隊查證雙方婚姻、親子關係屬實,就得以辦理結婚登記。

南洋台灣姐妹會再三強調,針對台柬通婚,政府不應該僅針對個案處理,要通盤檢討,改善制度,才能徹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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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族撫慰金擬修 只能一次領

中央社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8:24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31日電)領月退俸的公務員若亡故,配偶可終身領「月撫慰金」,但銓敘部擬修法,民國106年後亡故者,遺族只能領「一次撫慰金」。

目前領月退休金的公務員,身故後,55歲以上配偶、未成年子女、全殘子女,可選擇一次領撫慰金,或按照月退休金半俸,續領「月撫慰金」。

如領月撫慰金,配偶及全殘子女可領終身,未成年子女可領到成年。據銓敘部估計,現在每年約有1萬多人在領月撫慰金,每年約領新台幣20多億元。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說,過去公務員待遇低,一家子只靠一份退休金過活,遺族生活無著,再加上社會福利制度不好,所以有「月撫慰金」;現在公務員待遇已調高,也有國民年金等福利制度,月撫慰金有必要改變。

呂明泰舉例,以一個年資25年、50歲退休公務員為例,退休後領月退俸,領30年到80歲亡故,他60歲配偶繼續領月俸折半的「月撫慰金」,一直到配偶再婚或亡故。

呂明泰說,若上述提及的配偶到80歲亡故,等於領了20年月撫慰金;從未繳錢給退撫基金,但負擔卻由新進公務員扛,不公平。

銓敘部規劃,若民國105年開始實施改革,民國106年以後亡故公務員遺族只能領「一次撫慰金」,不能領月撫慰金;至於106年以前已在領取月撫慰金的遺族,不受影響。

至於一次撫慰金數額,呂明泰說,若公務員原可領一次退新台幣280萬元,領5年月退、共100萬元就過世,當中180萬元差額會補給遺族,並加發5個基數的撫慰金(一個基數約本俸1.6倍)。1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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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抓姦涉恐嚇 總裁送辦

中央社 – 2013年1月31日 下午4:14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31日電)徵信公司總裁江梅綺和周姓總監受人委託抓姦,涉嫌偷拍被害人性愛畫面恐嚇,遭刑事局移送法辦。但江女應訊時否認犯罪。

刑事警察局偵三隊今天表示,去年5月接獲民眾報案,指遭人恐嚇,組專案小組查緝,發現在江梅綺女人徵信公司擔任總監的周男等人涉有重嫌。

警方查出,擔任徵信公司總裁的江女,以高薪聘請周男為總監,周男對外稱有黑道背景,且為擴展公司業務,周男除利用黑道從事暴力討債,並透過管道取得被害人車籍資料。

承辦員警說,該徵信公司日前受託進行抓姦,江女等人潛入被害人家中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性愛畫面,再回頭向任職公務機關的被害人恐嚇,要求辭掉公職。

偵三隊表示,被害人不從,周男揚言要散布性愛光碟,被害人在身心俱疲下,有輕生念頭,所幸警方勸導下,未發生憾事。

警方查出,在監理所工作的林姓女子以每筆新台幣4000至6000元的價格,販售被害人車籍資料,讓周男可以順利進行跟監;周男另在南部地區從事暴力討債。

警方見時機成熟,動員80多名警力,前往12個處所搜索,包含徵信公司台北、台中、高雄等分部,以及台北市區監理所。

警方起出委託契約書、帳冊、追蹤器、竊聽器、電腦、硬碟等證物。今天訊後依傷害、貪瀆等罪嫌將江女等11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1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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