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姦抓到靈骨塔 查出小三流產兒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縣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8月13日 上午3:08

林姓男子外遇,小三懷孕後墮胎,但兩人不捨又不安,將胎兒牌位放在靈骨塔,結果成了通姦鐵證。林妻順藤摸瓜追出實情,怒控通姦,丈夫當庭說「算妳厲害,認了」。

桃園地檢署調查,林姓男子(卅六歲)和李姓女子(廿七歲)因生意往來認識,發展出婚外情,常赴賓館幽會;去年五月間,李女發現懷孕,到婦產科做了流產手術,兩人覺得心難安,買了靈骨塔位寄放胎兒牌位。

林姓男子事後和李女多次談到要找時間為孩子上香,並以手機傳情、談性愛約會等;林妻發現丈夫和李女有煽情對話,還談到懷孕、墮胎、牌位情事,覺得不單純,便從放胎兒牌位的靈骨塔開始查起。

林妻先查出塔位寄放者,再找到墮胎的婦產科,查出李女身分,獲知丈夫曾陪同李女看診、墮胎。等證據一一齊全,她再找丈夫興師問罪;林面對妻子拿出的鐵證,只好承認偷情。

桃園地檢署調查時,李姓女子否認是小三,聲稱孩子是男友的,與林無關。不過林面對檢察官提交的證據,當庭對妻說「算妳厲害」,認了通姦罪。檢察官依妨害家庭罪嫌起訴林、李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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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官下台 都栽在荒淫無度

作者: 連雋偉╱綜合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連雋偉╱綜合報導】

在劉志軍案開庭後,在習近平接班後查辦的雷政富案及劉鐵男案也將陸續開審,三人共同特徵是荒淫無度。劉志軍是在床上與兩名女子大玩3P時被捕;劉鐵男包養八名情婦;雷政富因性愛光碟流出而被查。

大陸媒體連日來熱議前鐵道部長劉志軍、前發改委副主任劉鐵男及重慶前北碚區委書記雷政富三人下台,全因情色醜聞而起,貪腐細節才遭曝光。

劉志軍於二○一一年二月在江蘇南京的五星級酒店丁山賓館被警方破門帶走時,當時五十八歲的他還正與兩名女子大玩3P。

賣雞蛋出身的博宥集團女負責人丁書苗,透過與劉志軍關係拿工程投標好處,並負責安排女人跟劉志軍上床。丁書苗投資拍攝的大陸新版《紅樓夢》連續劇,就有多位演員遭劉志軍「臨幸」。劉還曾與大陸鐵道部前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共用俄羅斯情婦。

劉鐵男則是在全大陸各城市包養八名情婦。他年輕起就以好色著稱,早年駐日期間,因收藏日本A片、嫖妓被記過處分。○九年和一一年,劉鐵男在北京和山西的情婦就陸續檢舉過他貪汙,可惜當時政風單位只以感情糾葛結案。但他最後還是敗在情婦手中。

劉任職大陸駐日使館經濟參贊時,就包養一名徐姓大陸留日博士生,後雙方因利益關係反目。具名舉報劉的《財經》雜誌副主編羅昌平透露,最先是劉的二奶從日本打電話給他,「越洋告狀」才讓劉貪腐事蹟曝光。

雷政富案源起於由商人肖燁創辦的房地產開發商永煌集團,訓練旗下趙紅霞等員工當誘餌,跟重慶官員上床拍下性愛光碟,再從中勒索獲取官方批准經商特權。包括趙紅霞等三名女子睡遍重慶廿一名官員,光趙紅霞一人就上過六名官員的床,案發後這些官員才發現互為「表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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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司與女下屬開房間 信用卡消費露餡

中廣新聞網 – 2013年4月8日 上午5:41

新竹一名男子在汽車賓館前看見老婆公司的自小客車,赫然發現車內坐的是老婆和上司。後妻子坦承與上司有染,丈夫控告老婆的長官妨害家庭。法官審理後,判處這位離譜的上司八個月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新竹一名林姓男子去年三月間,騎機車行經新竹市一家汽車賓館前,看見妻子公司的自小客車要開進汽車賓館,林姓男子一時好奇多看了一眼,卻看見妻子坐在副駕駛座位上,而開車的卻是妻子的上司,經過追問,妻子才坦承與上司有染。林姓男子一氣之下,控告妻子與上司通姦。由於妻子同意今後不再與上司見面,獲得丈夫的諒解,丈夫也撤回對妻子的告訴。

全案在審理過程中,法官發現上司在偵查庭訊中否認與女下屬開房間,辯稱只是載女下屬去參觀汽車賓館,並沒有發生性關係。但法官並不採信,調閱被告的信用卡消費資料,發現上司從去年元月到案發的三月間為止,共開了六次的汽車賓館房間,其中五次都在同一家,只有第六次因為想要換換口味,就被發現,而且六次都是以信用卡支付房間費用。法官認為被告至今都未能獲得告訴人林姓男子諒解,也未達成民事和解,法官以被告破壞他人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為由,判處被告八個月的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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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摩鐵 撞見妻與上司開房間

自由時報 – 2013年4月8日 上午6:10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這款的老公,實在悲情!

新竹市林姓男子行經汽車賓館前,看見老婆公司的車子,因此多瞄了一眼,沒想到卻看見老婆與上司進去開房間,夫事後追問下,妻子才坦承姦情。

姦夫用信用卡開房

特別的是,這對偷情男女原本連續5次都是在新竹的薇閣摩鐵開房間,因為想「換換口味」,首度到百老匯摩鐵嘗試「電影主題」的感覺,沒想到就被撞見,且姦夫始終矢口否認姦情,直到法官調閱他信用卡交易資料,6筆開房間時地清楚浮現,才坦承姦情。

新竹地院判決書指出,被告孫男與張女因有工作上下屬關係而相識,孫男是公司經理,而張女則是部門職員,孫男雖知張女係林男妻子,仍與張女偷來暗去,發生多次姦情。

悲情夫提通姦告訴

101年3月10日,林男騎機車行經竹市東大路百老匯電影主題汽車賓館,看見像是妻子公司的小客車,因為先前妻子曾經坐公司的這款車子,讓公司同仁順道載回家過,因此多看了一眼,沒想到林男卻目擊孫男駕車載著坐在右前座的妻子,將車開進汽車賓館,進而向妻子追問、確認後,才查悉2人姦情,並向新竹地檢署具狀提起通姦告訴。

由於妻子向林男坦承不諱,且有悔意,同意今後不再與孫男見面,因此林男撤回對妻子這部分告訴。

然而孫男被撞見開房間,仍於檢方偵查中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只載張女進去參觀汽車賓館,並且唱卡拉OK,沒有發生關係,但法官並不採信,進一步調閱信用卡消費資料,發現孫男從去年1月到被撞見的3月10日止,共開6次汽車賓館房間,其中5次在薇閣,最後1次在百老匯。

孫男見無可抵賴,才在審理中坦承犯行,然至今都未能獲得林男的諒解,也未達成民事和解,法官因他破壞他人婚姻生活之圓滿幸福,將他判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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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抓到開房間…不起訴 白忙一場

作者:

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3年4月7日 上午3:32

謝姓男子疑妻和上司有染,在車上偷裝竊錄器想抓姦,忙了近一年沒抓到,未料離婚5個月後,卻錄到開房間的親密對話,他告通姦,因時間點是離婚後,檢察官對2人不起訴,讓他白忙一場。

「實在沒道理,明明前妻和對方開房間,也承認說過『我是你的人』,怎會不構成」,謝姓男子氣炸,考慮打民事官司求償。

桃園地檢署調查,謝姓男子2年前懷疑妻子和上司搞曖昧,多次跟蹤想抓姦都無功而返,後來在妻子車上偷裝竊錄器,也沒錄到偷情證據,努力了一年都沒抓到,覺得很窩囊,因懷疑妻子讓他戴綠帽,去年2月離婚。

但離婚4個多月後,有天兒子把竊錄器還他,發現錄到妻子和上司開房間的對話,包括男方說「我們終於可以在一起了」,女方說「我早已是你的人了」,謝控告妻子和陳姓男子妨害家庭。

檢方偵辦時,謝的前妻說,和陳開房間是在去年5月,當時已經離婚,「可以自由交往,前夫管不著」,陳姓男子也說,去年4月才和謝的前妻交往,5月相約開房間,當時對方無婚姻關係。

檢察官調閱汽車賓館入住紀錄,確認2人在去年5月下旬住宿,時間是在謝姓男子離婚後,無法證明謝的前妻離婚前曾出軌,檢察官以謝無權干涉前妻離婚後的交往,對2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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腳踏兩條船!男誆稱欠債騙妻離婚 再騙大學女同窗上床

NOWnews – 2013年3月25日 下午1:16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一名男子日前與大學時代苦追的女同學相逢,得知對方仍未婚,完全不顧已婚身放,向對方猛烈追求。女子不知男子已婚,之後被對方騙上床,男方竟然假藉躲債名義騙妻子離婚,妻子事後得知姦情,抓姦並對2人提告。

這起男子便妻子離婚,結果卻狂追大學同學想要「腳踏兩條船」的案件,發生在桃園縣。根據《聯合報》報導,這名27歲的劉姓男子,1年多前與大學時期狂追卻沒追到的曾姓女同學相逢,他得知曾女仍未婚,不顧自己已婚身分,仍對曾女展開熱烈追求。他先騙妻子自己負債累累,不想連累妻子辦理假離婚,待身分證配偶欄空白後藉此取信曾女,把對方騙上床。

不料劉男之後又跟前妻再婚,周旋在妻子和曾女之間大享「齊人之福」,曾女一直被瞞在鼓裡。直到去年底劉妻發現丈夫和曾女關係,當場到賓館抓姦,還查扣衛生紙等證物。曾女一開始以為是「情敵」上門,直到劉妻表明身分,並表示要對劉男和曾女提告妨害家庭。

曾女表示,劉男之前告知已離婚,並確認他的身分證配偶欄空白才和對方交往。劉男也坦承「離婚告訴過她,再結婚後隱瞞她」,檢方因此認定曾女是在完全不知情下才和劉男交往,並無通姦犯意,判決不起訴處分。但劉男則刻意隱瞞已婚身分,還「腳踏兩條船」,遭檢方依妨害家庭起訴。如今曾女已決定和劉男分手,妻子也不原諒丈夫的背叛,考慮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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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當兒面辦事 童言童語洩姦情

自由時報 – 2013年3月23日 上午6:16

〔自由時報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張姓男子的越南妻紅杏出牆,多次以「找朋友」、「吃越南麵」為由,帶5歲稚子與姘夫上賓館,更大膽在孩子眼前上演活春宮,事後男童無意間說出「叔叔有用鳥鳥,插進媽媽的鳥鳥」,張男才知戴綠帽,憤而訴請離婚,苗栗地院判准。

張男與越妻婚後育有1子,原本感情融洽,但96年間,妻子結識陳姓男子且發生關係,張男質問,妻竟以探親為由回越南,一去不回。

張男戴綠帽 獲准離婚

張男無法諒解的是,妻與陳男開房間時,竟帶著當時年僅5歲、讀幼稚園小班的幼兒,且不避諱地在孩子面前「辦事」;事後,男童的姑姑幫他洗澡時,男童無意間脫口而出,離譜行徑才曝光。

姑姑證稱,她常回娘家,發現嫂子常把小孩帶出去,每次都說要去朋友家或去吃越南麵;但有一次,她幫姪子洗澡,姪子卻說「有一位叔叔會帶我和媽媽去一個有很多門的地方,媽媽及叔叔把衣服脫光,叔叔有用鳥鳥,插進媽媽的鳥鳥」。

男童告訴法官,這種情形發生過很多次,叔叔年紀跟爸爸差不多,媽媽帶他跟這個叔叔去旅館,每次去都待好幾個小時,進旅館後,媽媽跟這個叔叔會脫衣還一起洗澡。張男遂向法院請求離婚。

法官認為,妻子違背婚姻忠誠,有外遇行為,夫妻情感已無法再共同生活,且妻96年離境後迄未入境,雙方已無夫妻之實,判決2人離婚。

法官衡量,張男雖因工作忙碌,將男童委由他的姊姊照顧,但仍會陪兒讀書、打球,並主動致電關心兒子平日及學校生活、交友情形等,將監護權判給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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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陪老闆去拔菜 拔到賓館床上

NOWnews – 2013年3月15日 下午4:08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陪老闆到菜園拔菜,居然拔到床上去?一名在早餐店打工的婦女,和老闆發生姦情到汽車旅館開房間,結果被老闆娘當場逮到。婦女供稱當天和老闆去菜園拔菜,不慎弄髒的衣服,才到附近的汽車旅館盥洗,結果禁不起老闆的挑逗,才會一時胡塗發生關係。法院依妨害家庭判她3月徒刑、並賠償50萬精神撫慰金。

這起員工陪老闆到菜園拔菜、結果卻拔到賓館發生關係的案件,發生在桃園縣楊梅市。該名53歲的曾姓婦女,她在陳男開設的早餐店擔任鐘點工,彼此頗有好感。曾女到職前,陳男每月都會給妻子4萬元家用,但自曾女來上班後,陳男就沒再給錢,妻子懷疑2人有染,私底下展開調查。

去年2月14日情人節當天下午,陳妻發現2人開車入汽車旅館,一氣之下報警處理。陳妻會同警方抓姦,當場發現2人全身赤裸同床,還發現沾有體液的衛生紙,陳妻一氣之下,怒告2人妨害家庭,事後卻又對丈夫撤告。

曾女到案供稱,當天和陳男到菜園拔菜,結果全身不慎弄髒且未用餐,因此才同意和對方一同到汽車旅館盥洗和用餐。期間陳男對她調情,她禁不起誘惑才會一時胡塗發生關係。桃園地院仍依妨害家庭將曾女判刑3月,並賠償陳妻50萬精神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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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信社為正義而抓姦,被迫遊走法律邊緣

Yahoo! 奇摩新聞訊息快遞 – 2013年2月25日 上午10:07

晚晴徵信社-破案率%台灣外遇男女的比例居高不下,無法捍衛自己的婚姻,保護自己的孩子,是多麼讓人無奈又傷心的事,外遇蒐證跟監往往非一般人所能勝任。即使確有情事,卻不得其門而入;此時委託專業有信譽的徵信社,是最佳選擇,與其被不肖徵信業者恐嚇,倒不如尋找,真正為您案件而努力蒐證的徵信公司。蒐證狀況,從跟車到跟人的場景,在被查人的住所外監視動靜十幾個小時,是家常便飯,但這樣的蒐證是否有妨礙秘密的嫌疑,怎樣拿捏不會被發現?沒有抓姦在床的證據,在台灣總有各式各樣千奇百怪的理由說明,姦夫淫婦如何脫光衣服純聊天,這樣的氣憤您吞的下去嗎?抓姦的場景也是危機伺服,因為地點不是在汽車旅館/賓館,就是在民宅住所,想要怎樣順利進入屋內,都是一大挑戰。如果您不幸的正面臨如何抉擇的狀況,現在您需要的是,及時的協助;傷害與痛苦需要面對;讓晚晴徵信社的免費諮詢0800-222-256來幫助您,為您集思廣益,給您深入的剖析,協助您處理外遇、抓姦甚至感情挽回、財產分配、子女監護權等等全方位的問題。晚晴徵信社為各大徵信公會一致推薦的優良徵信社一分證據說一分話,24小時全年無休為您完成您的委託,政府立案,正派經營,由徵信公會理事長親自主持,不怕遇上惡質徵信公司,再受一次傷,您所有的擔心在這裡全化為安心。網址:http://www.tw007.org24H免費諮詢專線0800-222-256以上訊息由晚晴徵信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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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少女資深以後:莫名奇妙成小三

作者: 本報訊 | 台灣立報 – 2013年1月30日 上午12:31

■崔妮

多年前的某天下午,一個隱藏號碼顯示在螢幕上,接了電話,對方劈頭就問:「你是小莉嗎?」她對這人一點印象也沒有,這傢伙到底是誰?對方很自然的開始跟她聊起了電話,一個陌生男人,對另一個一無所知的陌生女人,居然還很會找話題聊了頗久。不得不承認這人挺有一套,那時大概心情不錯,並沒有拒絕這樣一個陌生男人跟她東拉西扯。

這男人挺厚臉皮,每次打來一點也不客氣,一付她們很熟的樣子,她有空就纏著她講話,她在忙就客氣掛了電話,要是聊到一半他有事也半點不囉唆跟她說再見。剛開始她不以為意,當作生活中的調劑。反正一開始就講白了兩人性經驗豐富,話題中自然少不了性愛,但是,之後開始有些想法上的差異,會互相爭論、互相說服,也會打情罵俏,半當真半開玩笑當中,明知不可能真的喜歡這種人,但他塑造出某種情愛氛圍又讓她有點陶醉。

一直到某次出差,才終於有機會見面,即使沒見過面也有種陌生的熟悉感,為了把握時間,廢話不多說往賓館走去。那次上床感覺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好,更像是長久的等待,終於拆開禮物之後的失望,或許,就當作滿足好奇心吧。她們並沒有因為上了一次床,來往變的比較密切,幾次大吵,發現想法差距太大,她對他越來越不放在心上,中間有好幾個月沒有互相連絡,她逐漸淡忘這個人了。

某一天晚上她正在唸書,卻突然接到一通電話,是個女人,劈頭就問她認不認識「A某某」,她聽都沒聽過這個名字;那女人換了一個名字,問她認不認識「B某」,這不是那男人的名字嗎?她就說認識,女人聽來壓抑怒氣地跟她說她是他老婆,她都查到通話明細了,問她跟她老公是什麼關係?有沒有上過床?

原來是老婆來抓姦了!腦海中馬上響起通姦罪的警鈴,她可不能承認她們上過床!通姦罪就是以肉體關係來判定的啊!腦海中另一個聲音則是幹譙,她又不是情婦,甚至連朋友都不太算得上了,何況他也隱瞞她已婚,這大老婆幹嘛用狐狸精的態度面對她啊?另一個真的愛上她老公的朋友還比較合格吧!

幸好這通電話沒帶來任何麻煩,又過了很久很久,男人終於又跟她聯絡,坦承他已婚且已有一個孩子的事實,他老婆也不是第一次抓到他偷吃。她沒有傷心,也沒有什麼道德批判。只不過,這男人從此不可能跟她再有任何交集了。

(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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