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老婆 只為賺錢

我在15歲認識他,當時覺得他是27歲的大人,而我是一個還在發育的醜小鴨,當知心朋友都很困難,更不要說所謂愛的火花。

時 間流逝,再相遇時,他已經40歲而我28歲青春綻放,他驚訝我的成熟與轉變,而我對他卻沒多大的感覺。以前的日子雖然不富裕,靠自己的努力如今也過著燦爛 的敗犬生活,但他卻開始瘋狂追求我,我只能婉拒他的愛意,因為儘管他事業有成卻有家室,我不願當小老婆,不想應驗了算命師說的話。

對他越冷淡越受寵

凡 事只怕有心人吧,他鍥而不捨的追求,我想,那就玩玩又何妨?反正我單身一個人,雖然他對我很好,舉凡想吃的、想買的、想要的,他總是說沒問題,物質上既能 取悅我,也不會干涉我的生活。他說跟家裡的黃臉婆相敬如賓,他想要的戀愛只有我能給他。我也發現,越是冷淡的對他,越激發他的不服輸,甚至拿了一張提款 卡,大方的要我有需要就去提領。
3年過去了,面對他我總覺得自己在演戲,甚至跟他講久一點的電話都覺得厭煩,我知道我只是想玩玩卻沒真感情,但今 年被裁員後的我,望著那張提款卡,我不禁在想,或許這就是第三者的悲哀,有錢卻不愛他但還是要虛假的應付。這樣的日子不知要到何時才能結束?或許等他老婆 來找我的那一天,我正好有個離開他的理由,現在我正計劃著如何在東窗事發前不會人財兩失,雖然這段戲還不知多久才會落幕?但只有我知道至始至終,我還是那 個不愛他的第三者。

第三者╱台南(待業)

2009年12月08日蘋果日報